在頂讓或小型併購裡,正式合約簽訂前通常會先有一份意向書(Letter of Intent, LOI)。很多人跳過它直接談,結果花大錢做完盡職查核,賣方卻反悔或臨時加價。意向書就是用來防這件事的。

意向書的作用:先框住共識#

意向書把雙方談到的大方向先寫下來——大致價格、交易標的、付款方式、時程、獨家談判期。它讓你在投入時間金錢做盡職查核之前,先確認「彼此想的是同一件事」,避免白忙一場。

有沒有法律效力?分兩塊看#

意向書多半「原則上不具拘束力」——價格、成交與否要等正式合約才定案。但其中通常有幾個條款是有拘束力的,這點務必看清楚:

  • 保密條款:查核過程看到的財務、客戶資料不得外洩。
  • 獨家談判期:約定一段期間內賣方不得同時和別人談,保護買方查核的投入。
  • 費用負擔:各自的查核、律師費用怎麼分。

寫意向書的注意事項#

價格可以先寫「基於賣方提供的資料,暫定為 X,並以盡職查核結果調整」,保留後續依查核修正的空間。時程要合理,別把獨家期綁太長或太短。最重要的是白紙黑字寫清楚「哪些有拘束力、哪些沒有」,避免將來各說各話。金額較大或涉及公司股權的交易,意向書最好請律師看過。

意向書之後就是盡職查核與正式合約。查核要點看 查核賣方資料,合約重點看 頂讓合約三關,交易全流程看 安全機制